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在拱形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及验收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拱形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及验收。 拱形钢结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其使用功能、荷载性质、施工条件等,选择合理的结构类型、轴线形状、节点形式及构造与施工方法,满足构件在运输、安装及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符合防腐、防火要求。 拱形钢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郭彦林、罗海、韩林海、王宏、王明贵、刘涛、朱丹、陈国栋、陈志华、辛克贵、肖瑾、杨强跃、张强、武岳、周观根、郑永会、郝际平、贺明玄、赵阳、剧锦三、莫敏玲、钱基宏、徐伟英、崔晓强、舒兴平、童根树、窦超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