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提高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合建桥梁设计水平,做到安全可靠、适用耐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与环境协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城市道路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的钢轮钢轨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合建桥梁的设计。 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合建桥梁的设计应符合节约资源、环保节能、防灾救灾的要求。 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合建桥梁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邵长宇、吴定俊、卢永成、窦仲赟、张元凯、李奇、张春雷、盛勇、高丕勤、曾源、黄虹、张剑英、陈亮、戴建国、王祺明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