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加强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以下简称升降设备设施)的检验,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升降设备设施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升降设备设施安装、使用的检验。 升降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廖永、徐光新、魏邦仁、张健、姜宁、李忠伟、汤坤林、王剑辉、冯琪、李丽峰、韩海瑞、袁革忠、陈再捷、宫守河、赵仲明、刘铁刚、翟旭斌、孙仁宗、陈进雄、赵国杨、吴瑞军、刘海勇、李迥、陈炎表、姜万宇、杨昆、张国庆、曾安军、金光炎、宋连海、孙正坤、张群望、肖剑、卫维、俞向阳、杨静、章铭荣、何品群、彭杰、毛红卫、秦春芳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