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了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高层、超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对于有不良地质作用、地质灾害和特殊性岩土的场地和地基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淮的规定。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应体现高层建筑特点、重视地区经验、广泛搜集资料,详细了解和明确建设、设计要求,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真实准确、评价确切合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工程咨询报告。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张旷成、张炜、孔千、丘建金、张文华、沈小克、陆文浩、陈晖、周宏磊、顾国荣、高广运、高术孝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