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231-2015 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
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8-28
- 实施于:2016-05-01
- 废止
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厂(以下简称焚烧厂)检修的规范化水平,提高焚烧厂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的可靠性,保障焚烧厂安全、环保、经济运行,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已投产运行的焚烧厂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的检修。
焚烧厂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检修应符合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原则,保证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保障焚烧厂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焚烧厂的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检修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高自民、白贤祥、王慧农、秦士孝、马迎辉、李松涛、李倬舸、孙涛、吴燕琦、魏强、王庆、白良成、刘思明、龚佰勋、皮猛、郭祥信、吴晓、潘永进、张小可、闵泽清、柴会平、朱九龙、付晨光、王洋、杨芳全、邹全意、瞿敬伟、汪小青、王兴武、钟日钢、谭劲、范典、邓军、朱勇、李青峰、王国华、张玉刚、王德权、方朴、韩学成、岳优敏、奚强、宋昕、李文旭、江勇、王薇、熊孝伟、姚刚、赵开银、李超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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