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适应科研建筑建设的需要,使其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绿色及科研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新建、扩建、改建的科研建筑设计。 科研建筑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1、满足科研功能要求;2、科研建筑本质安全,保证科研人员在科研建筑内全过程安全,兼顾重要科研设施安全;3、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的基本方针。 科研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崔彤、李昕滨、赵正雄、潘华、钟延冠、钱澄清、陈振霖、王华、陈海风、涂强、陈自明、严向炜、高青峰、何建清、张广宇、王贺、曾捷、薛明、孙澄、陆诗亮、王静、张玫英、吕大力、邹凡、陈栋梁、王晓涛、张道茹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