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使城市桥梁经抗震设防后,减轻结构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地震基本烈度6、7、8和9度地区的城市桥梁式桥和跨度不超过150m的拱桥。斜拉桥、悬索桥和大跨度拱桥可按本规范给出的抗震设计原则进行设计。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范立础、李建中、马骉、王志强、包琦玮、叶爱君、刘旭揩、闫兴非、张恺、张宏远、杨澄宇、沈中治、周良、胡世德、徐艳、袁万城、袁建兵、贾乐盈、郭卓明、都锡龄、曹景、彭天波、程为和、管仲国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