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了科学地进行乡镇集贸市场的规划设计,提高集贸市场建设的综合效益,促进商品流通,繁荣城乡市场经济,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县城以外建制镇和乡的辖区内集贸市场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设计。 乡镇集贸市场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乡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的部署。贯彻勤俭建设、节约用地、不占良田、方便交通、优化环境的原则,并应符合适用、经济、卫生、安全等要求。 乡镇集贸市场的规划设计应包括:依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集贸市场的布点和规模;在乡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中确定集贸市场的位置和用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任世英、赵柏年、杨斌辉、孟祥书、寥先贵、丛树京、张铭彝、朱信义、吴铁、丁家华、邹永安、丁伯昂、刘伟业、朱英杰、杨赋、李秀淼、尹庆祥、许晓燕、李光明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