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10-8-2008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行业标准 强制性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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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统一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保证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促进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水运工程的招标投标。 本标准应与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九部委2007年第56号令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配套使用。 本标准预留空格处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选择填写,不需要填写时应在空格处用“/”标示;其余部分应不加修改地引用。 “竣工验收”是指水运工程的“交工
    国际标准分类号:
  • 提出单位:米晓晨、李国祥、李保平、胡义龙、马健、马腾云、白明、刘巍、回方成、许足怀、李红、李国强、何斌、何中伟、时占勇、张巧梅、杨本
    主管部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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