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评估建筑震后的安全性和抗震能力,为建筑震后修复和加固提供依据,并使建筑震后的修复和加固做到抗震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震后评估以及震后修复设计与施工。 正在施工的建筑、古建筑以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震后评估和修复。 按本规程进行应急评估的建筑,评为安全的可以使用;评为危险的禁止使用,应采取排险或拆除措施;不属于安全和危险的建筑,应暂停使用,必要时应采取排险措施。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杨沈、毋剑平、戴国莹、辛鸿博、范燕红、翁大根、苗启松、戴君武、胡孔国、易方民、唐曹明、沙安、马东辉、李仕全、葛学礼、郭子雄、吴体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