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适应旅馆建筑的发展,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至少设有15间(套)出租客房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旅馆建筑设计。 旅馆建筑等级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旅馆建筑设计应遵循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旅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汪恒、顾均、郝佳俐、刘庆、车学娅、张丽萍、张波、黄晓东、唐玉恩、包子翰、宫力维、刘玉龙、戴德慈、赵世明、杨世兴、潘云钢、宋孝春、张文才、李俊民、鲁凯麟、徐锦祉、平安稳、何宁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