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了规范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方法,推进我国建筑节能的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检测。 从事节能检测的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从事节能检测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进行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徐选才、冯金秋、方修睦、梁晶、杨仕超、刘明明、杨玉忠、赵立华、栾景阳、孙西京、李晓岑、陈顺治、许锦峰、刘幼农、黄振利、邓威、蔡炳基、康玉范、张定干、卜维平、杨西伟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