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密封放射源(以下简称密封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7×104Bq~3.7×1016Bq(1μCi~1MCi)量级密封源。 本标准不适用于仪器校准源及玻璃容器封装的密封源;本标准亦不适用于中子密封源。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GBZ 114-2002、GBZ 135-2002
- 提出单位:朱建国、邓大平、卢峰、宋钢、孟斌、孙作忠、杨迎晓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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