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25-2014 职业性尘肺病的病理诊断

国家标准 强制性 废止

标准状态

  1. 发布于:
  2. 实施于:
  3. 废止

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尘肺病的病理诊断原则及病理分期。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各种尘肺病的病理诊断。本标准仅适用于尸体解剖和外科肺叶切除标本。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GBZ 25-2002
  • 提出单位:苏敏、邹昌淇、关砚生、谢汝能、李毅、陈岗、张岩松、田东萍、郑敏、毛翎、张幸、程薇波
    主管部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标准预览(共 16 页)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 标准质量:
  • 文档详情:461.38KB 共 16 页 PDF

标准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