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530-2022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 山东省 推荐性 现行

标准状态

  1. 发布于:
  2. 实施于:
  3. 废止

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
  • 提出单位: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济宁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兖矿新里程总医院

起草人

李霞、吴世福、田月洁、谢彦军、许莉莉、刘健、徐魁、郭凡岭、时明、曹晓孚、童赣冬、霍艳飞、孙春晓、常广金、张景东、岳红霞、张亚飞、赵艳艳、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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