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使桥梁特别是大跨、轻柔桥梁结构的抗风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主跨跨径800m以下的斜拉桥和主跨跨径1500m以下的悬索桥,其他桥型结构的抗风设计可参照执行。 抗风设计应遵守如下原则:1、在桥梁设计的使用年限内,在桥位所在区域可能出现的最大风速下,结构不应发生毁坏性的自激发散振动。2、在设计风荷载并与其他作用的组合下,结构应具有规定的强度和刚度,并不应发生静力失稳。3、结构非破坏性风致振动的振幅应满足行车安全、结构疲劳和行车舒适度的要求。4结构的抗风能力可通过气动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提出单位:项海帆、鲍卫刚、陈艾荣、林志兴、刘健新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