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297-2013 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6-09
- 实施于:2013-12-01
- 废止
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在消能减震工程中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新建建筑结构和既有建筑结构抗震加固的消能减震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及有特殊要求的新建建筑结构和既有建筑结构抗震加固的消能减震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按本规程设计与施工的消能减震结构,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消能部件正常工作,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要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周福霖、周云、吕西林、程绍革、郭彦林、翁大根、李爱群、李宏男、叶列平、滕军、刘伟庆、闫维明、谭平、吴波、苗启松、曾德民、张文芳、刘文锋、叶燎原、苏经宇、刘维亚、吴从永、陈清祥、徐斌、宫海、徐赵东、潘鹏、潘文、尹学军、刘康安、佟建国、张敏、徐丽、陈明中
- 主管部门: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