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在市政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桥涵和人行地下道、过街桥;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以及输油、输气管道;防洪墙、防汛(坡)堤和驳岸;城市道路和广场、停车场工程的勘察。 市政工程勘察,必须结合市政工程建设任务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市政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勘察成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市政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姚炳华、徐惠亮、杨世泉、黄慕坚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