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提高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水平,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供水水质达标,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以含藻的湖泊、水库或河流为水源的给水处理设计。 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的有关规定,且应在设计枯水位时能够取到符合水源水质标准的设计水量。选择水源时,应调查水源水的含藻量、富营养化程度和有关水质的变化情沉。 含藻水给水处理应避免破坏藻类细胞壁,控制藻毒素的升高,保障饮用水的安全。 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CJJ 32-1989
- 提出单位:李树苑、陈才高、随军、刘文君、刘海燕、杨文进、孙志民、吴瑜红、付乐、雷培树、王占生、汪传新、张怀宇、周建华、王广华、刘国祥、王早文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