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了规范城镇燃气图形标志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发挥标志的安全警示、提示作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燃气生产、输配系统及各类燃气相关场所图形标志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 城镇燃气标志应由安全色、图形符号及文字构成,且应具有简单、易懂、易识别的特性,应能传达明确而特定的警示信息。 城镇燃气图形标志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车立新、李美竹、刘永、刘坚、徐静、安跃红、于燕平、陈冰峰、张雷、李长缨、姜彦正、张慰峰、朱鸿利、杨志军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