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减少供热系统突发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供热,使城镇供热系统抢修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200°C;供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 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350°C的城镇供热系统的抢修,包括热源(锅炉房)、供热管网、热力站、楼内及户内供热系统。 抢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与上级单位、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抢修时机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刘荣、牛小化、张立申、徐金锋、董乐意、张玉成、石英、王孝国、李孝萍、李继辉、贾蕴兰、王志杰、刘国庆、张瑞娟、刘诚、孙玉庆、简进、于黎明、金明义、韩晓东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