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使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等设施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障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安全高效运营,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的站、场、厂的工程设计。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应有利于保障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畅通和安全,节约资源和用地。在需设置公共交通设施的用地紧张地带,宜以立体布置为主,并可进行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应与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和对外交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CJJ 15-1987
- 提出单位:李志强、王有元、夏涌、霍斌、杜逸纯、刘依群、王尔义、张铭、刘俊、王定坚、段庆秋、杨云海、蔡振辉、胡惠民、张江路、朱义祥、张四九、胡支元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