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贯彻国家有关城市建设和城市照明管理的技术政策,规范城市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保证城市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质量,发挥城市照明设施对城市的服务能力,实现节能目标,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城市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黄跃辉、叶峰、麦伟民、刘磊实、吴贵才、孙丽、赵宁、夏益青、靳晓刚、马述杰、时念武、廖志梅、赵洪军、林涛、潘丽钢、浦敏、邓士伟、林辉、顾国昌、田宏伟、宿为民、鞠振河、刘叶冰、马文海、邓峰、胡进、周逊盛、缪戎、吕国锋、周波、耿文良、胡忠怀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