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本规范适用于放射性惰性气体(氪、氙等)监测仪的校准。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然放射性惰性气体氡测量仪的校准。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提出单位:张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梁珺成(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甘亚洲[中广核(深圳)运营技术与辐射监测有限公司]、刘弓冶(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拓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李宏宇(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李则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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