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规范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防止和减少由于燃气泄漏和不完全燃烧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应由具有燃气工程设计资质和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牛军、迟国敬、丛万军、罗崇嵩、蒋克武、宋玉梅、顾书政、张云田、姜述安、黄均义、孟宇、忻国定、廖原、秦旭昌、谢佳、乔凡、刘丽梅、丁淑兰、李友民、伍建许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