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2-2014 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

国家标准 强制性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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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铬酐、铬酸、铬酸盐及重铬酸盐等六价铬化合物引起铬鼻病的诊断及处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GBZ 12-2002
  • 提出单位:王永义、闫永建、丁帮梅、夏安莉、张代斌、冉文婧、颜玲、唐玉樵、刘江风、梁文喻、金焱、张建余、叶绿素、贺炜、廖薇薇、杨宗立
    主管部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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