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规范看守所建设,使看守所建筑设计符合“坚固定全,方便管理,功能齐全,体现文明”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看守所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看守所建筑应根据建设规模、管理模式的要求和基地环境及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地设计,并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要求相适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经济适用。 看守所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处,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杜山、王耀群、温竹平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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