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做到地铁限界的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有利于推动车辆规格标准化,有利于控制建筑工程用地规模,确保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在隧道内、高架线(或地面线),车辆最高速度为80km/h的钢轮钢轨、标准轨距系列的地铁A型和B型车辆。包括A型限界、B1型限界、B2型限界三类。 地铁限界根据不同的功能应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在新建或续建工程中,必须遵守本标准的各种限界的计算规定。当选用与本标准不同的车辆和轨道参数时,应进行车辆限界核算,并不得超过本标准的车辆限界,同时应符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沈培德、沈景炎、倪昌、罗湘萍、薛克仲、王锋、施青松、朱剑月、徐博铭、王建、程振廷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