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科学合理地设计城市道路交叉口,做到以人为本、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约土地、美观环保,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新建交叉门必须按本规程的要求设计;当改建交叉口受条件限制时,近期设计的技术指标可作合理调整,但远期改建设计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交通规划所确定的相交道路类别、等级、红线宽度、横断面组合、控制标高以及交叉口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和规划用地范围等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李泽民、李杰、陆锦隆、赵坤耀、朱兆芳、朱剑豪、张培基、吴瑞麟、严俊彪、张慧敏、冯卫国、范广利、王淑芬、邹志云、杨佩昆、李克平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