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67-2012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牵引系统设计规范
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2-02-08
- 实施于:2012-08-01
- 废止
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使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牵引系统设计做到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便于运营,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直线电机非粘着驱动、车辆装设短定子、轨道中部设置感应板、钢轮/钢轨作为支撑和导向、列车最高速度为100km/h的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牵引系统工程的设计。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牵引系统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为初期、近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初期为建成通车后第3年,近期为第10年,远期为第25年。其运营服务水平,初期列车运行不应小于12对/h,并应与换乘线路的行车密度相适应;远期不应小于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史海欧、丁建隆、刘智成、徐明杰、蔡昌俊、毛宇丰、王丹平、梁东升、靳守杰、张振生、邓剑荣、罗文静、贺利工、肖锋、熊安书、雷振宇、李鲲鹏、孙元广、吴嘉、彭金水、黄永波、胡竞、陈耀升、刘承东、孙增田、刘哲、洪澜、周斌、唐亚琳、韩瑶、钟晓鹰、张建根、倪昌、张庆、丁静波、余乐、谢盛茂、孙才勤、王建、郭建平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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