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科学制定城乡规划选择城乡发展用地提供依据,规范城乡用地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和乡、村庄规划的用地评定。 城乡用地评定,应遵守下列基本原则:1、应采取现场踏勘与资料调查并重,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综合分析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调查分析研究方法;2、应重视城乡用地的生态适宜性和安全性,优化人居用地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3、应考虑人为影响因素对城乡用地产生的影响。 城乡用地评定,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樊尚新、刘乃齐、倪万魁、李肇娥、刘伟业、刘复友、蔡仪、刘宝华、秦巧英、刘海松、汪树群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