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规范既有社区改造,提高既有社区的绿色化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社区绿色化改造的诊断、策划、规划与设计、施工及验收、运营与评估。不适用于存在危险品生产及存储、具有重工业及其遗址的建成区及经诊断不适合改造的社区。 既有社区绿色化改造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叶青、朱滨、郭永聪、赵格、田炜、狄彦强、郑剑娇、史敬华、鄢涛、高月霞、施世涛、侯全、李雨桐、崔萍、贺启滨、夏麟、魏曦、刘刚、孙冬梅、何中凯、梁佳、陈明中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