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规范生活垃圾堆肥厂(以下简称“堆肥厂”)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考核堆肥厂的实际建设和运行状况,提高我国堆肥厂的建设和运行水平,促进垃圾堆肥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并正式投入运行满一年以上的堆肥厂。分期建设的堆肥厂,可对已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满一年以上的分期工程进行评价。 堆肥厂的评价应以公正客观为原则,以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处理效果、污染控制、安全管理、资源利用等为重点。 堆肥厂的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郭祥信、徐文龙、王丽莉、陈朱蕾、吴文伟、高根树、黄文雄、张波、张俊、陆榆萍、施剑、徐长勇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