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技术经济政策,提高建筑轻质条板隔墙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水平,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8度以下地区及非抗震设防地区,以轻质条板作为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非承重隔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轻质条板隔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高宝林、王汝成、张兰英、杨永波、姜中天、王凯、余建国、刘洪彬、胡永雄、何正明、朱远庆、王民、于崇明、周国兴、杨保平、田定齐、徐定丰、杨立峰、詹志生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