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本规范规定了对测听室声场声学特性的测量方法。 该测听室适用于以气导耳机、扬声器或骨振器作为发声器件,使用纯音、调频音、窄带噪声或录制的语言材料作为测听信号的听阈检查。 主要目的是使受试者在频率范围为125Hz ~ 12.5kHz的听阈测定时,能确保测听结果的准确度和复现性。 本规范也适用于测量耳声发射和听觉诱发电位的测听室声学特性的测试。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提出单位:顾建秀(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邱建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华林虎(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张翊(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陈建国(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陈继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