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俞蜀瑜、吴冲、马世华、王支松、李声宏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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