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实现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目标,满足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规划服务人口在5000人以下村庄以及分散农户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活污水(包括居民厕所、盥洗和厨房排水等)处理及其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本规程不适用于专业养殖户、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及乡镇企业等产生的废水的处理。 村庄污水处理及其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杨敏、刘俊新、杭世珺、陈梅雪、郭雪松、何强、李田、张亚雷、李先宁、马文林、柴宏祥、翟俊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