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统一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医疗建筑的电气设计。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技术和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技术和产品。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欧阳东、陈琪、贾京花、张文才、于冬、王漪、王健、戴德慈、陈众励、汪隽、钟景华、魏旗、李立晓、张庆林、董怡新、唐颗、周贤、王烈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