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高、低架物料提升机。 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高度31~150m为高架。 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刘嘉福、齐淑美、陈东明、夏及人、张德松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