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促进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和发展,提高风景区游览解说系统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加强风景区规范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风景区游览解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风景区游览解说系统规划应符合风景区总体规划,并应与风景区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风景区游览解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王磐岩、王玉洁、韩笑、王民、高蕴华、周雄、耿丹、徐建荣、王丹、周洋、蔚东英、杜静、张剑、刘春燕、赵旭伟、李振鹏、张文、厉色、冯庆川、张光明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