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提高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安全的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以下简称“联供系统”)。规范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以燃气为一次能源,发电机总容量小于或等于15MW,新建、改建、扩建的供应冷、热、电能的分布式能源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联供系统宜采用并网的运行方式。 联供系统应遵循电能白发自用、余热利用最大化的原则,系统的设备配置及运行模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联供系统的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0%。 联供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段洁仪、杨健、冯继蓓、杨杰、刘素亭、孙明烨、梁永建、高峻、黄湘、宿建峰、张长江、陈秋雄、陈延林、钱琦、徐伟亮、汪军民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