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减小建筑结构风致振动,提高结构安全性、适用性和舒适性,正确利用振动控制技术,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既有建筑结构风振控制系统的设计、检验和安装;不适用于大跨屋盖结构。 结构风振控制系统可兼用于结构抗震控制;当兼用于结构抗震控制时应同时满足结构抗风和抗震设计要求。 建筑结构风振控制系统的设计、检验和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欧进萍、李惠、张东昱、金新阳、陈文礼、顾明、肖仪清、娄宇、郭安薪、冯远、谭平、滕军、杨蔚彪、吴斌、傅学怡、李秋胜、闫维明、关新春、李芦钰、赖马树金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