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至少设有20间出租客房的城镇旅馆建筑设计。有特殊需求的旅馆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根据旅馆的使用功能,按建筑质量标准和设备、设施条件,将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6个建筑等级。 旅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当设计旅游涉外饭店时,应有明确的星级目标,其功能要求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刘福顺、张妙红、石唐生、郭文、张国柱、杨世兴、张义士、王振声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