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使软土地区的工程建设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软土地区的建筑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勘察。 软土地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必须针对工程和软土的特点,合理布置勘察工作,正确评价建筑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 对于重要的建筑物和有特殊要求的软土地基,或对环境有影响的场地,在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宜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进行监测。 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翟礼生、莫群欢、翁鹿年、费仲良、邓红灯、陆莲美、杨石红、顾国荣、石曾传、焦景有、李姗林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