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统一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高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促进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相配套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标准用相同序号标示的卷、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不需要填写时应在空格处用斜线“/”标示,正文其余部分应不加修改地引用。 通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以及需要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提出单位:童旭东、李传光、李聪、周河、张金柱、田维军、刘巍、刘长健、许镇江、邱健、周立杰、周亚平、胡义龙、钟建衡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