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使我国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有所依据,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我国北方地区下列古建筑的整体或部分修建工程:一、官式古建筑和仿古建筑;二、近、现代建筑中采用古建筑形式或作法的项目。 地方作法中与官式作法差异较大者,可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日执行。 对文物古建筑工程中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其质量检验评定,应参照文物管理部门提供的设计或定案要求执行。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马炳坚、边精一、刘大可、卢振声、程万里、陈鸿启、董宝山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