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规范公路桥涵设计,按照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等级公路桥涵的设计。 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 100年。 公路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表1.0.4的规定。 公路桥涵应进行抗风、抗震、抗撞等减灾防灾设计。 公路桥涵设计应满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有关要求。 公路桥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提出单位:徐国平、赵君黎、袁洪、冯苠、冯良平、徐栋、邹筑煜、刘晓娣、黎立新、翟慧娜
-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