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475-2019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9-02-01
- 实施于:2019-10-01
- 废止
标准详情
- 中国标准分类号: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改善温和地区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降低建筑能耗,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温和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应采取节能设计,并应在满足室内热环境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节能设计使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宜采用被动式技术。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代替标准:None
- 提出单位:杜小光、张辉、王剑非、董宏、冯雅、沈家文、方菊明、董明、李燕微、吴青、杨成、谭良斌、温会茹、徐锋、简宇航、翟辉、宁宏翔、陈京瑞、张舜、钟辉智、焦伦杰、邓岗、杨阳、庞逸、褚云生、唐文华、毛凯、张文、李守立、刘永、赵凌云、熊英、郑文、欧阳文璟、雷浩、王峥、袁明红、李章建、李凌、刘晖、潘佩瑶、龙星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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